核心條件:
策略宣言說 KOC 最重要(預算最高 35%),但實際預算表 KOC 只有 5 萬(2.8%)。
192 家門市的地面執行、店內視覺、禮盒包裝能力、APP 快取覆蓋率全未討論。
提案報告 vs marketer.md 在大型 KOL、中型 KOL、素材製作、機動預算等至少 5 處不一致。
比稿結果若 4 月初才出,問卷執行到策略校準幾乎不可能在 W0 前完成。需 Plan B。
「你的 Provider 姿態就是什麼都不做的藉口——180 萬到底在做什麼?」
電池事件距今近 3 個月,社群話題半衰期很短。整個提案的「修復信任」前提需要用搜尋數據驗證。
180 萬的 50% 花在 30 家核心門市的「開心果蛋撻體驗角」,剩下做精準 KOL。門市體驗本身產生最真實的 UGC。
整個 campaign 賭的是「切面 reveal 好看」。但沒有人切過實際產品、拍過實際照片。速食門市品控和概念圖之間永遠有落差。如果切開來是「糊成一團的綠色麵糊」而非「三層見真章」,核心 UGC 引擎失效。